因疫情防控需要,图书馆自1月28日起暂停开放。闭馆期间,图书馆已调整图书借还相关政策,确保师生开学后顺利借还图书。现特将师生关心的图书超期、续借等热点问题,通告如下:
1. 闭馆期间,图书逾期不计,不产生超期罚款。
图书馆已统一调整图书应还日期,顺延至图书馆正常开放日。即您所借图书寒假开始(1月18日)前未过期,则不产生超期罚款。如您所借图书寒假前已超期,则减免在闭馆期间产生的罚款。
2. 闭馆期间,网上续借正常开展,请及时续借图书。
闭馆期间,图书馆网上续借正常开展,请您及时续借图书。特别是图书馆正常开放后,仍无法按期归还图书,请您务必在图书到期前进行网上续借。
续借方法:登录“浙江大学图书馆书目检索”网站(opac.zju.edu.cn),点击进入“我的图书馆”,即可续借。提示:个人帐户有超期图书,或图书已被其他读者预约,则不可续借。
因图书馆暂停开放,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关于借还书服务,如您还有其他问题,可在浙大圕读者交流qq群(534856431)提问,值班馆员将第一时间解答。
浙江大学图书馆
2020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