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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校法学信息素养教育课程的定位思考

编辑:admin 作者:程芳 时间:2017年03月30日 访问次数: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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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芳, 法学博士,副研究馆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图书馆馆长。研究方向为环境法、能源法、信息资源与信息服务。



对于法学研习者,尤其是硕博研究生,选题、开题,乃至论文的写作,均须运用已有的文献信息资源进行学术研究,即须具备两方面的能力:一是高效、精准地获取文献信息资源,合理评价和利用资源,二是运用写作技巧完成论文写作或课题研究。显而易见,文献信息资源是法学研习者研究的重要资源。在当前法学教育信息化、国际化的时代,我国高校法学信息素养课程如何培养学生的信息素养,如何提高学生的研究能力,如何将法律人才培养成为满足社会需求的人才?这需要转变我国的高等教育方式,与时俱进,并重新定位高校法学生信息教育课程的内容。 法律人才不仅具有“法律工匠者”的自身价值,更重要的是要实现法律人的社会价值,具有实践动手能力的“工匠创造者”。因此,通过“授之以渔”的方式,提高学生法学信息素养为主导,培养学生研究、评价、利用文献资源的技能,实现指导学生规范学术论文写作和有效提高创新能力的教学目标,形成善于质疑、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努力求知的积极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