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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图书馆国际化与国际合作的构想

编辑:admin 作者:赵骏 时间:2017年05月02日 访问次数: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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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骏,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浙江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浙江省法学会国际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及浙江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兼副秘书长。2001年毕业于浙江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国际经济法专业;2003年获得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硕士学位;2003年9月-2004年5月,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东亚法律研究中心,访问学者;2006年获得美国康奈尔大学法学院法律博士学位;之后先后在Mintz Levin Cohn Ferris Glovsky and Popeo P.C. (Mintz Levin 律师事务所)及Kirkland & Ellis International LLP (凯易国际律师事务所)做律师。在权威刊物上发表过数篇国际经济法及比较法方面的文章。





    1.法学图书馆国际化的重要性

    全球化是对当今世界时代特征最具共识性的概括。全球化的深远影响已经遍布世界,法学院的图书馆也不例外。世界图书馆的发展趋势在文献数字化和功能多元化的基础上,已逐步实现了服务的网络化,世界许多图书馆利用计算机网络实现了网上服务。这就更加迫切地要求世界各国图书馆必须更多地关注并按照图书馆自身的特点和需要进行交流与互助,寻求互补与发展。于中国的法学图书馆而言,一方面要将图书馆的改革与发展置于整个世界背景中,充分理解并合理借鉴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图书馆先进的观念及方法,在广泛吸取国外图书馆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同时,要支持和鼓励图书馆工作人员积极开展国际研究和交流,让中国的法学院图书馆界能及时接触到国际前沿的新信息、新知识和新方法。另一方面要设法使世界图书馆界的同行了解中国法学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加快中国法学图书馆的建设, 充分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技术。这不仅可以将华夏几千年的灿烂文明通过互联网向世界展示,让中国走向世界,还可以使我国拥有网络时代参与国际竞争所需的坚实文献保障体系,最终实现全球图书馆界数据交流与传递,实现全球信息资源共享,从而加快中国法学图书馆国际化的发展步伐。

2.什么是法学院图书馆的国际化

法学图书馆国际化通常是指跨国界、跨民族、跨文化的图书馆交流与合作,即一个国家面向世界发展本国图书馆的思想理论、国际化进程以及国际交流活动。

3.法学图书馆的内涵建设与国际合作

        A.     与教学和智库建设挂钩

        B.      运用高科技

        C.      设计方面体现文化特色

        D.     加强国际合作